同性抚养有害论中的歪曲和偏见
(原文标题:There is no harm caused by same-sex parenting. Studies suggesting otherwise are skewed. 发表于卫报)
Jacky Hewitt / 文
汪润中 / 译
黄乖儿 / 校 (2019-05-12)
“作为一名儿科医生,我从研究中了解到,来自同性抚养家庭的孩子其实受到的关爱和关心更多。而通过对大量研究的回顾,儿科医生和其他相关专家一再得出相同的结论:同性父母抚养的孩子与异性恋父母抚养的孩子没有任何不同。”
——Jacky Hewitt博士,一位儿科内分泌学家和儿童健康方面的研究人员。
儿童经常被卷入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辩论之中。一些人主张同性伴侣不应该结婚或拥有孩子,因为他们认为孩子同时拥有母亲和父亲是一种基本权利。另一些人认为,同性抚养会导致不正常的儿童,或让他们受到虐待。还有人认为,社会如果认可由一个孩子的同性父母结婚而组成的家庭,将会因为不断提醒他们同性恋的存在而对孩子学校的朋友们造成伤害,或是因此而导致孩子成为性向流动的人。
一个好的社会中,必须能够照顾好儿童的福利,并确保这些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的因素能够得到研究、量化和避免。而儿科医生专门从事儿童福利方面的工作,因此我们有责任去了解这些相关研究数据。通过对大量研究的回顾,儿科医生和其他专家一再得出相同的结论:同性父母抚养的孩子与异性父母抚养的孩子没有任何不同。在79项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中,有95%的研究结论支持同性或异性父母之间并无差异。然而,人们的注意力往往被另外的5%的“离群点(outlier)”结果过度吸引了,而这些研究的结果认为,同性父母家庭会导致较差的结果。因此,仔细研究这些“离群点”是很重要的。
尽管在学术界,任何人都应该能够分析和发布数据,但不正常的是,最近报告“离群”结果的论文却皆由非专家作者主导,其中包括一位经济学家、一位对宗教事务特别感兴趣的社会学家和一位声称拥有信仰和宗教专业知识的学者。从这,人们已经能够看到带着偏见去解释数据的风险,而通过仔细的分析,在这些具有“离群点”特征的研究中,确实发现了方法上的缺陷。
我们知道,经历家庭破裂或单亲父母的孩子往往不如那些有稳定婚姻的父母的孩子表现得更好。一项离群研究观察了来自同性家庭的但是父母离异的孩子,并将其与异性恋的,但是仍然已婚的父母的孩子进行了比较。也就是说,与更稳健(robust)的研究不同的是,他们错误地将已婚/未婚问题与同性父母问题混为一谈。事实上,正如我们已知的,具有稳定婚姻关系的父母与良好的儿童福利结果本来就相关联,那么如果孩子处在同性家庭中并且有已婚的父母,这也将是有益的。而在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里,我们已经看到了诸多这一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
在另一项令人担忧的、经常被引用的离群研究中,一位作者观察了一系列关于儿童的问题,但这一分析因问题的错误分类而产生了严重的偏颇。那些显然没有描述虐待儿童的问题被贴上与儿童虐待有关的标签。这导致了错误的断言,即认为同性父母和异性父母的情况中存在儿童虐待情况的指标有任何不同之处。
至于影响儿童性别流动性这一部分,认为”同性抚养“或是”知道同性恋存在“与”儿童性别差异“有关的说法并不真实确切。同性父母抚养的子女仍旧强烈地认同自己的生理性别。虽然存在一组单独的对性别有疑问的(gender questioning)儿童,并且他们可能都具有一些受到歧视的经历,但他们的状况与拥有同性父母并无关联。
如果我们坚持认为,法律允许同性家庭的存在将分离那些由异性恋父母抚养长大的子女并产生不良影响;如果我们告诉同性恋儿童,当他们长大有自己家庭之后,将成为糟糕的父母;如果我们告诉被同性父母抚养的孩子们他们正在遭受虐待,那么我们将对所有人造成巨大的伤害。
联合国的儿童权利公约基于以下四项一般原则:有权利不受歧视、有权利获得儿童的最大利益、有权利生存和发展以及有权利发表意见被听到(the right to non-discrimination, the right to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 the right to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and the right to be heard)。有数据显示,同性父母可为儿童提供的上述基本权利至少与异性父母相当。作为一名儿科医生,我有与来自各种家庭结构的儿童一起工作的经验。而来自同性父母家庭的孩子们无疑是我见过的受到最多关心、抚养和照顾的孩子。
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不同观点进行成熟的讨论是完全合理的。然而,在辩论中的成年人必须确保儿童不会受到误导或是错误断言的伤害,武断地认为同性抚养会造成任何伤害的说法,都是不可接受的。